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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鱼11月起买“小电驴”有重大变化

2024-11-21 0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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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发文《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其中第四点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

  “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1.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3.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4.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届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和装配锂离子蓄电池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再上牌。

  萧山刘女士刚通过以旧换新(旧的折了400元,她补了1100元)买了一辆新的电动自行车,刘女士说,这辆车可以提速到40公里/小时,门店告诉她,11月起,像她这样的电动自行车就买不到了,新国标最高时速只能达到25公里,而且后座也不能加装储藏箱。刘女士对储藏箱没什么要求,但她说,25公里的时速有点低。

  记者来到萧山明星路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门店只有十几个平方,停放了20多辆车。一辆售价1300元的红色电动车,老板娘说,这个时速能达40公里,“最好今天买,过两天就买不到了,我们店还可以车牌。”

  “这20辆是库存,明天可能就卖光了,现在还有折扣。下一批新货要执行新国标,速度只有25公里每小时,后座还不能加储藏箱,大功率的电动车也没有了。”

  老板娘说:“改装不了,出厂就限制了,修车的都没法改装,那一块被锁住了。要买就是这两天,11月过来的都是新国标车,旧车都没法上牌没法上路。”

  记者来到另一家门店,店内有3位顾客在选车。店员小伙告诉记者,这是店里最后一批时速超过25公里的车,过两天再来的,就是不能超过这个时速的了。

  记者在一家网络销售平台看到,销量靠前的几个商家,标注的都是新国标电动车,最大时速25公里。记者询问客服,有没有时速更高的?客服推荐买电动摩托车,但是属于机动车,要有驾照。

  一位车主从义桥骑着一辆新电动车过来上牌。工作人员仔细查验了3C认证,扫码对比了图示和实车的一致性,但是车主没带来产品合格证,只能下午带过来后再上牌。工作人员告诉他,尽快过来办理,到11月就无法办理上牌手续了。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1月起,上牌要有3C认证,时速也不能超过25公里,到时候会现场测试,用的是传统方法,支起立架拉一下车速。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沈莉萍告诉记者,执行新国标以后,对电动车有要求,整车不超过55公斤,宽不超过40厘米,长不超过110厘米。有些顾客要求锂电池换铅酸电池,或铅酸电池换锂电池也是不允许的,有些电动车在踏板处加装电池也是不被允许的。

  1.认准3C标志。电动自行车的3C标志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简称,3C标志应该是清晰可见的,通常位于电动自行车的车架上或者其他显眼的位置。

  2.扫描车辆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将信息与实车进行比对,特别是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是否与CCC证书、合格证信息一致。

  3.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稳定的商家,尽量在正规电商平台的品牌旗舰店购买,并向商家索要或凭证。

  4.严禁改装,严禁解除或改动限速装置、严禁改装或加装蓄电池、严禁加装车篷、保险杠、鞍座、靠背等非原车配件。

  9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单位合规经营指引》:

  一、要合法经营,依法取得涵盖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维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严格遵守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公约,不准无照经营,不准超范围经营。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采购合格产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准销售、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

  三、要合规维修,更换合格零部件,不准违规加装、改装蓄电池和电池仓,不准更换48伏以上蓄电池,不准“铅改锂”或“锂改铅”,不准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不准加装车篷、支架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不准违规翻新废旧蓄电池。

  四、要严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配置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经营人员应熟练掌握使用灭火器材,废旧蓄电池应放置在独立区域内,并设置独立式烟感探测器和应急水桶等设施,不准将蓄电池与易燃物混合存放,不准叠放蓄电池,不准擅自拆除、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逃生标识。

  五、要合规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要求,配合做好废旧车、电池的后续处置,不准将废旧车、电池移交至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理。(来源:橙柿互动·都市快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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